為簡化營業人申報零稅率案件作業流程,
將修正部分報單別列入營利事業海關出口報單總額交查範圍,
並自所屬年月份105年7月份營業稅申報作業起適用
本局表示,財政部關務署為推動貨品出口貿易統計之合理化,重新調整申報
附輸出許可證-戰略性高科技貨品之統計方式代碼,區分為「轉售出口」與
「非轉售出口」,故修正及新增出口統計方式代碼8A及8D,並經105年6月2日
台關業字第1051010292號公告自105年7月3日起實施。
本局表示,為因應該署前開新措施,並簡化營業人將前揭附輸出許可證-
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轉售出口申報適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7條第1款規定
零稅率銷售額案件退稅作業時程,稅捐稽徵機關將報單別「G3、G5、B9、D5及F5」
及對應之統計方式代碼「8A」暨報單別「B8」及對應之統計方式代碼「8A」
列入營利事業海關出口報單總額交查範圍,免再於申報時檢附證明文件。
本局進一步提醒,營業人申報前揭轉售出口案件時,應分別填載於營業人
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之「零稅率銷售額」欄「經海關出口免附證明文件者」
暨營業人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清單之「經海關出口免附證明文件者」欄,
以免因申報資料填寫不正確,產生資料勾稽異常,無法即時退稅。
修正後營利事業海關出口報單總額交查項目表如附表,並自所屬年月份
為105年7月營業稅申報作業起適用。
營利事業海關出口報單總額交查項目表
營利事業海關出口報單總額交查項目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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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表日期:105年6月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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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單別 |
適用零稅率規定 |
統計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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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3、G5、B9、D5、F5 |
1 |
01、02、03、05、1A、81、8A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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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5、F5 |
1 |
9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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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8 |
1 |
81、8A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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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4、D5、B9 |
4 |
97、1A、9U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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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1、D1、B2 |
4 |
9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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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3、G5、B9、D5、F5 |
7 |
09、9F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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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5、F5 |
7 |
8F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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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3、G5、F5 |
7 |
08、7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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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本表以適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7條各款別方式排序列示。 * D5、F5報單,如該報單之「其他申報事項欄位」之前8位為「實際銷售人國內廠商統一編號」,列入實際貨物銷售人(即前開統一編號)之總額交查。 * D5、F5報單,如該報單之「其他申報事項欄位」之前8位為「FFF加上自由港區事業之海關監管編號為實際銷售人代碼」,則排除列入總額交查。 * D5報單且統計方式為9F者,如該報單之「出口人統一編號」與「買方統一編號」均相同,且「目的地代碼」欄位前2碼為「TW」者,則排除列入總額交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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