銷貨駐台外交機構 可適用零稅率
【2018-06-26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/台北報導】
財政部昨(25)日表示,銷售給駐華外交機構及其人員之貨物或勞務銷售額,可適用零稅率。
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,外交部會核發各國駐台代表機構官員證及免徵營業稅證明卡,主要針對外國派駐在我國之使領館及享受外交官待遇之人員,所提供之營業稅減免,在購買貨物或勞務時出示給商家,免其營業稅負擔。
該局舉例,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給一般買受人時,如商品定價5,250元(內含250元營業稅),則應開立金額5,250元之應稅二聯式統一發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