減稅紅包來了 四扣除額大幅調高

 

此次稅改重點,包括綜所稅最高稅率由45%降回40%;

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,由17%調高至20%,

保留盈餘所得稅率則自10%降為5%;

但所得額50萬以下中小企業的營所稅,

由現行17%,分三年調高至20%,以供緩衝。

三讀條文也確定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,

改採股利所得課稅「二擇一」方案,

可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,

給予8.5%抵減稅額、每申報戶上限8萬元;

或以單一稅率28%分開計稅、合併申報。此外,

為縮短內外資差距,外資股利所得扣繳率由

20%調高為21%,財政部之前已用行政命令率先生效。

還有,財團法人的稅改也納入,

刪除「獲配股利不計入所得課稅」,官員說,

財政部日前已發布財團法人的免稅標準,

亦即不符合免稅條件者,就要課稅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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