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洗錢防制法 必讀七件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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裝潢公司用人頭戶逃稅 連補帶罰300萬元
2017-11-09 16:32 經濟日報
企業利用人頭戶隱匿營業收入逃稅,不僅會被裁罰補稅,
還可能觸犯洗錢防制法。
國稅局日前查獲某裝潢公司,利用負責人個人帳戶短報銷售額4000多萬元,
對其連補帶罰約300萬元。
北區國稅局官員表示,近來常查獲營利事業利用公司負責人、股東、員工
或親屬的銀行帳戶收取銷貨款項,藉以隱匿銷貨收入規避營業稅與營所稅,
以為天衣無縫,但國稅局早已將此類手法列為重點查核項目。
官員指出,最近查獲某民眾的銀行帳戶,去年有匯款或支票存入140筆,
總金額高達新台幣4000多萬元,其中68筆是從某個帳戶頻繁存入,
顯有異常。國稅局深入追查後發現,原來這民眾是一家裝潢公司的負責人,
那些往來頻繁存取的帳戶,研判應為裝潢公司的交易對象。
國稅局進一步向相關人調查,得知這家裝潢公司利用負責人的個人帳戶
來隱匿公司營業收入,涉嫌短漏開統一發票,並漏報銷售額約4000多萬元。
除補徵200萬元營業稅外,並處以100萬元罰鍰,連補帶罰約300萬元。
官員表示,營利事業為了隱匿營業收入,常利用負責人或周遭親友名義
開立銀行帳戶,並操控帳戶間資金調度。由於這些人頭戶並無相當經濟能力
,卻擁有鉅額存款,因此成為國稅局鎖定查核對象。
此外官員提醒,洗錢防制法新制今年6月28日施行後,
運用人頭帳戶進行租稅規避或逃漏稅捐所衍生的洗錢行為,
也可能構成洗錢罪,且金融機構必須保存及揭露更多資訊,
國稅局將更能夠掌握相關逃漏稅資料。
因此呼籲民眾切勿取巧,否則若經查獲,除補徵稅款還會裁處罰鍰,
將得不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