營利事業105年7月海關出口報單總額交查範圍

為簡化營業人申報零稅率案件作業流程,

將修正部分報單別列入營利事業海關出口報單總額交查範圍,

並自所屬年月份105年7月份營業稅申報作業起適用

 

 

    本局表示,財政部關務署為推動貨品出口貿易統計之合理化,重新調整申報

附輸出許可證-戰略性高科技貨品之統計方式代碼,區分為「轉售出口」與

「非轉售出口」,故修正及新增出口統計方式代碼8A及8D,並經105年6月2日

台關業字第1051010292號公告自105年7月3日起實施。


    本局表示,為因應該署前開新措施,並簡化營業人將前揭附輸出許可證-

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轉售出口申報適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7條第1款規定

零稅率銷售額案件退稅作業時程,稅捐稽徵機關將報單別「G3、G5、B9、D5及F5」

及對應之統計方式代碼「8A」暨報單別「B8」及對應之統計方式代碼「8A」

列入營利事業海關出口報單總額交查範圍,免再於申報時檢附證明文件。


     本局進一步提醒,營業人申報前揭轉售出口案件時,應分別填載於營業人

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之「零稅率銷售額」欄「經海關出口免附證明文件者」

暨營業人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清單之「經海關出口免附證明文件者」欄,

以免因申報資料填寫不正確,產生資料勾稽異常,無法即時退稅。

修正後營利事業海關出口報單總額交查項目表如附表,並自所屬年月份

為105年7月營業稅申報作業起適用。

營利事業海關出口報單總額交查項目表

 

 

營利事業海關出口報單總額交查項目表

 

製表日期:10566

 

 

 

 

 

報單別

適用零稅率規定

統計方式

 

G3G5B9D5F5

1

010203051A818A

 

D5F5

1

9L

 

B8

1

818A

 

F4D5B9

4

971A9U

 

B1D1B2

4

97

 

G3G5B9D5F5

7

099F

 

D5F5

7

8F

 

G3G5F5

7

0878

 

* 本表以適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7條各款別方式排序列示。

* D5、F5報單,如該報單之「其他申報事項欄位」之前8位為「實際銷售人國內廠商統一編號」,列入實際貨物銷售人(即前開統一編號)之總額交查。

* D5、F5報單,如該報單之「其他申報事項欄位」之前8位為「FFF加上自由港區事業之海關監管編號為實際銷售人代碼」,則排除列入總額交查。

* D5報單且統計方式為9F者,如該報單之「出口人統一編號」與「買方統一編號」均相同,且「目的地代碼」欄位前2碼為「TW」者,則排除列入總額交查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新聞稿聯絡人:審查四科   王股長

聯絡電話:(03)3396789轉12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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