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子計算機發票即將於107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

 電子計算機發票即將於107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  

 

 財政部賦稅署昨(13)日表示,由於電子計算機發票與電子發票性質類似,

為落實節能減碳並推動電子發票政策,將於15日修正發布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》,

自106年1月1日起停止核准營業人以電子計算機開立發票,電子計算機發票最快

將於107年落日。

    賦稅署長指出,現行辦法為77年制定,過去為方便手開發票的營業人,

低於50元的小額買賣可採用按日彙開方式,但利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者則不適用。

目前全台約有逾1萬6,000家旅宿業、汽車業者使用電子計算機開立統一發票,

各家統一發票的格式並不一致,造成買受人不便,因此,賦稅署輔導營業人

轉為使用電子發票,落實節能減碳。

    賦稅署說明,各地國稅局已自本月1日起,針對轄內使用電子計算機開立

統一發票營業人、及產製相關系統軟硬體設備廠商舉辦說明會,並持續輔導

營業人轉換使用電子發票,最快將於107年1月1日起全面停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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